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应按照事故发生时的交通价格进行鉴定市场价或是其他合理方式进行鉴定。一般是事故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车物部分就由事故的过错方承担。
一、应样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应怎样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根据损失发生时的交通价格进行鉴定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进行鉴定,造成的事故损失财产损失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车物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应样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
律师在线提醒您,交通价格进行鉴定发生后的事故损失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车物经检验、应样鉴定后,交通价格进行鉴定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事故损失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车物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三、交通事故对方保险不合理赔偿怎么办
1.向当地保监局访办投诉。
2.通过保险调解委员会来调解。
3.仲裁。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
4.诉讼诉讼解决保险纠纷,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